顺昌县促进春节后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十条措施
一、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根据需求开展“点对点、一站式”包车包列活动,接送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。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接送省外员工返岗的包车费用,以及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来顺的铁路、汽车客运车票费,在2022年2月1日—2月15日期间的,予以全额补贴;2月16日—2月28日期间的,按50%予以补贴。所需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承担。
二、鼓励企业利用员工返乡期间“以工带工”“以工招工”,为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。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,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聘员工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,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奖补。所需资金从属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。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按规定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。对当年输送一定规模劳动力、毕业生来顺就业的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,根据输送人数给予奖励,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。
三、2022年一季度,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到省外组织开展专场招工活动,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,按每场次5000元展位费予以补助。所需资金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四、落实社保减负政策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延续实施,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%降低至1%延至2022年4月30日;继续执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8%降低至16%的政策。执行过程中,国家有新规定的,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五、鼓励企业早开工早生产。对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正常生产的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按规定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(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为准)。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列支。
六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。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,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;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,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。
七、加大培训力度。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(不含简易岗前培训)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,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。职业培训补助资金不足的,可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,其中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,相关培训补贴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。
八、落实人才补助政策。①执行来南安家补助,与我县企业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,35 周岁以下的大学毕业生,首次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,3年内给予2—1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。②吸引人口进城安居,按照“从优不重复”原则,我县农村人口、县外人员在顺昌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,县财政补贴1万元;在顺昌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办证落户的,县财政补贴3万元。
九、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全市2022年“春风行动”招聘会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络见面会,以及形式多样的线下招聘活动,通过“云视讯”等网络平台免费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,做好精准对接服务。
十、深化拓展与省外地区劳务协作,为企业用工搭建好对接平台,因疫情防控需要开具证明的,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协助。
来源: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县财政局